賽為安全智能安監系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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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統執法安監系統 | 安監眼系統 | |
● 不能有效的將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轉化成執法標準 | ||
● 工作經驗不能有效累計和沉淀 | ||
● 現場檢查使用紙質表格信息承載量低 | ||
● 非電子化的執法工作流程效率不高 | ||
● 工作成果為紙質文件查閱、復用和長時間保存困難 | ||
● 作業距離遠且不能同步,數據信息滯后 | ||
● 受監管單位多,監管人力不足 | ||
● 檢查項多而復雜,設計專業程度高 | ||
● 執法規范性差,人為因素影響執法水平的高低 |
安全監管執法+信息技術 ||搭建安全監管信息平臺:滿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安全監察工作需要,具備信息收集、整理、挖掘、分析能力,達到信息共享、服務開放。 ||提高安全監管規范化水平:從程序和機制上實現和加強規范執法、嚴格執法、閉環執法、公開執法。 ||提高安全監管科學化水平:建立統一的安全監管基礎信息采集平臺,減少多頭、重復采集報送,提高系統應用成效。 |
“安監眼”系統功能特點 ||配置檢查表,根據實際情況,隨時對現場執法檢查的表項進行調整。 ||實時推送計劃性的檢查任務,使得執法人員登錄終端時及時得到任務提醒。 ||非計劃性現場檢查也可隨時通過終端完成工作。 ||現場信息的準確記錄,可以通過文字、圖片等方式存儲在移動終端上,并及時上傳到服務器。 ||實時數據上傳,通過移動終端的3G/4G、WIFI等通訊技術,及時將現場檢查數據上傳到服務器,減少信息的遲滯。 ||現場生成執法文書,移動終端可以在完成檢查后,實時生成word版的執法文書,通過數據線導出到電腦打印形成最終執法文檔。 |
“安監眼”系統主要解決以下問題 ||執法有依據,把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轉化成可操作的執法標準,避免個人的差異化。 ||規范執法行為,避免過度執法和執法缺失。 ||執法檢查詳情和照片上傳,及時網上核實,提高執法效能。 ||積淀優良的執法實踐,將經驗積累轉變成可用的參考建議。 ||可靠的執法記錄的管理,實現依法合規、盡責履職。 |
海洋石油安監執法成功應用實施 | |
第一步:WEB登錄頁面(在電腦端操作) 第二步:配置檢查表和檢查項(電腦端) 第三步:添加檢查計劃(電腦端) 第四步: PAD登錄,查看“檢查任務” 第五步: PAD找到相應的任務檢查項目 第六步: PAD完成麗水平臺的備案檢查 第七步: PAD生成執法文書 第八步: 電腦端進行整改下達與通知跟進 第九步: 現場檢查記錄、整改報告、復查意見書、備案通知的電子版存檔、備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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